香港星島日報報導,觸發這次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後續一連串反送中風波的殺人疑犯「陳同佳」,因為同時涉及洗錢,在回到香港之後,被判二十九個月徒刑,下星期將刑滿出獄。
陳同佳表示,他出獄之後,願意回到台灣,面對自己的殺人罪責,但希望台灣方面,不要判他死刑。
(葉柏毅報導)港府這次打算修訂逃犯條例,就是因為陳同佳在與女友同遊台灣時,殺害女友後,再逃回香港;但台港之間沒有引渡條例,才會觸發香港修訂逃犯條例。
沒想到引渡範圍納入了中國大陸,才掀起了到現在都無法平息的反送中運動。
而陳同佳涉嫌殺害女友逃回香港後,又因為涉及洗錢罪被捕,坐了二十九個月的牢。
星島日報的報導稱,消息人士透露,陳同佳的牧師已經勸服陳同佳,出獄後回到台灣,面對自己的殺人罪責,陳同佳也已經同意,並且希望台灣方面能夠不要判他死刑。
消息也指出,陳同佳知道自己犯下大錯,但勇於承擔罪責,希望外界能給他一個改過的機會。
消息稱,陳同佳除了對死者家屬表示最大歉意,也對他自己的行為,引發這麼大的社會風波,深感內疚。
報導也說,陳同佳在出獄之後,會先留在香港一段短時間,與家人相聚,之後再動身赴台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