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那些年我所經手的凶宅
作者/水鏡
我是一個房屋仲介,跟其他仲介一樣每天都很忙碌,例如帶客戶看屋、拜訪屋
主希望能為其經手買賣等等。當我第一次接觸凶宅時,壓根沒想過自己會去賣這樣的房子,常有人問我:「是不是每間凶宅都會遇到一些怪事?」其實不然,在過去經手的凶宅中,也有住戶住進去之後完全沒發生任何事情的,只能說很多時候其實是自己嚇自己。而且因為法律上在租屋這方面,沒有規定一定要告知租客房屋是凶宅,所以有些投資客會買下凶宅稍微整理一下,然後再承租出去,而很多租客住了一樣沒發生什麼事。
因此很多時候其實都是潛意識在作祟,今天有間房子就算它沒有發生過事情,
但如果我騙你,你住的地方曾有人在裡面往生,那麼只要有任何一點不順或是風吹草動,都會讓住的人往凶宅方向去歸咎。
有時候不一定是凶宅才會讓人住得不舒服,風水的問題或是住家周遭環境有不
好的設施等等可能都會有影響,最常見的例子就是,很多人都不喜歡住在高壓電塔或是變電廠的附近。
在我的凶宅仲介經驗中,最讓人感到害怕的還是「人心」,怎麼說呢?因為會
選擇買凶宅的,除了那些迫於大城市工作機會較多,但又想在台北這樣高房價的地方,想有個棲身之所的人之外,大部分會買凶宅的都還是一些資產公司或是投資客,這些人的目的就是要獲利,他們可以少賺但不會願意賠錢,所以買來的凶宅
在放個幾年或租人幾年後,只要租客沒事或是風聲小的時候就會轉賣出去以求獲利。這些人多數的心態都是「反正我租人,租客住了沒事,就順便幫我漂白一下房子」。不是說凶宅不用告知了,而是可以告訴下一個買家:「之前的租客住了都沒事,所以這房子可以安心買下來。」所以可能有些租客到他搬走的那一天,都還不知道自己曾住在凶宅裡。如果是買賣的話,基於法規規定不能隱瞞房子是凶宅,而租屋的部分,基於道德我是會告訴租客的,不過如果是直接跟屋主租的話,屋主可就不一定會告訴你囉!要是屋主想刻意隱瞞的話,老實說我們也拿他沒輒。
我的同事們都知道我經營的都是一些比較高總價的房子,就是所謂的高級住宅
或是豪宅,但他們不知道的是私底下的我其實也買賣凶宅,當他們知道後,總會驚訝地問我:「為什麼我要去碰這種房子?」因為錢啊,這種房子價格低又好脫手,所以對仲介而言是不錯的物件。
我常經手的,很多是集合式住宅,也就是那種一個社區裡會有三到四百戶的
「套房或是一到兩房」的社區。畢竟戶數一多,住戶的素質就會比較參差不一,有時候某些住戶在人生關卡中過不去時,就會往輕生的方向走,所以也不一定住在豪宅的人,都是心理素質比較好的人,我遇過太多光怪陸離的事了。
對我來說凶宅買賣最難的環節,莫過於在拜訪屋主的部分,很多時候當有房子
發生了非自然身故的事件時,可能就是我要硬著頭皮前往拜訪的時刻。就以最近台中有個令人讓人難過的「兒子因長期照護老母親不堪壓力,最後帶著母親燒炭自殺輕生」的新聞為例,我有時就是要在這樣的時刻,以仲介業務身分前去拜訪,除了要感同身受地請家屬節哀,還要表明「我是專門買賣這樣的事故物件,我有個客戶想買下您的這間房子」的來意。以情感面來說,這絕對不是一個對的時間點,但就現實面來說,這卻是一個可能讓我有錢賺的機會。
有時候屋主會問我說:「你……不怕嗎?」
說真的,我怕!
我有時候也會好奇地問屋主:「那你們怕嗎?」通常如果是自己的家人都還
好,但如果是租房給別人的房東就真的怕了。
有時候我也得跟屋主說:「因為房子有非自然事故發生,所以價格只能壓低
賣。」一來是凶宅本來就是低於行情很多很多,再者也是方便讓下個買的人能向銀行申請到較高的貸款。很多情況是屋主希望能脫手就脫手、能賣就賣,即使心中也很不甘,但是他們只要想到「連自己也不見得有住進去的勇氣」時,就只能妥協了。更別說是租給別人的屋主了,他們的心情絕對是更複雜的。
您好,我是專門賣事故屋的房屋仲介,有人想買你的房子……。
有人想買便宜的房子嗎?便宜的凶宅喔!
本文摘自東販出版《哈囉,我是凶宅房仲:來喔,這裡有便宜凶宅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