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編輯/Vera Chen
懷孕期間依然選擇繼續工作的在職準媽咪們,妳知道有哪些孕婦補助與權益可以爭取嗎?從懷孕到產後,從安胎假、產假、津貼、到哺乳時間都能被妥善照顧,趕緊來看看這13項生育福利!
【懷孕時期】
1. 產檢假(媽媽)
懷孕的媽媽可享有薪產檢假5日。
2. 安胎休養(媽媽)
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的媽咪,雇主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
3. 妊娠期間可請求改調較輕易工作(媽媽)
女性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減少其工資。
4. 保障懷孕期間之工作權(媽媽)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女性遇到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也不能以此為解僱理由。
【生產時期】
5. 產假(媽媽)
一般孕婦:產假8週
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者:產假4週
懷孕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產假1週
懷孕未滿2個月流產者:產假5天
6. 陪產假(媽媽)
陪產假5日,薪資照給。
7. 勞工保險生育給付
夫妻有保勞保、國保、農保時,待媽媽平安生產後,可以申請獲得兩個月的投保薪資,以上為擇一申請。
勞保生育給付 → 點我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 → 點我
農民保險生育給付 → 點我
【產後時期】
8. 家庭照顧假(媽媽+爸爸)
爸媽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
9. 育嬰留職停薪相關權益(媽媽+爸爸)
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
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10. 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媽媽+爸爸)
▶ 請領資格:
(1)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2)申請時配偶需為就業中,且已在公司任職滿半年
(3)小孩滿3歲以前
▶ 補助金額:
(1)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從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
(2)每一小孩最長合計發給6個月,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1人為限。
(3)若父母同時符合資格,則可選擇錯開申請,最長請領12個月。
11. 哺集乳時間(媽媽+爸爸)
子女未滿2歲須媽咪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60分鐘,且視為工作時間。
12. 育嬰減少或調整工時(媽媽+爸爸)
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為下列2款事項之一:
(1)每天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
(2)調整工作時間。
13. 企業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媽媽+爸爸)
員工超過100人以上之公司,應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
以上在職準媽咪必知的生育補助與福利,想了解更多可上勞動部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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