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賴小禾
妹妹,妳走了。
妳再也不會活過來了。
我不得不痛苦的接受,國小二年級的妳,早上起床時老和我搶廁所的妳,總是偷偷跟在我身後直到不得不分開走到妳學校的妳,會在那一天,在妳最喜歡的課後樂團練習時,在學校廁所被一個全然陌生的大人殘忍殺害,一個人躺在冰冷的廁所磁磚地板上,充滿恐懼、沒有任何援手,無聲的死去。
而那個人之所以殺了妳這個與他毫無仇恨的小學生,只因為他找不到工作,只因為他對社會失望。
花了三個多月,我才終於能夠接受,原來再多憤怒、再多哭喊、再多眼淚、再多難過、再多自責,都救不回妳。
妳知道嗎?我現在還在社區的小公園裡。
這幾個月以來,我放學了、補完習,都沒有馬上回家。
到七點。到八點。到九點。
在公園。在便利商店。在麥當勞。
我盡可能的找藉口在外面待久一點,直到不能再拖了才回家。
我就是不想面對我們家沉重的氣氛,也不想面對三不五時前來慰問的親戚或鄰居。他們明明都知道,不管說什麼,一點用也沒有。
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想躲起來,我不想面對沒有妳的難過和空虛。
「那件事」後過了一百多天,今天早上,我才第一次走進妳的房間……
【原文刊載於《幼獅少年》2015年9月號〈我卻沒有告訴妳〉,更多詳情請上《幼獅少年》官網、《幼獅少年》粉絲團。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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