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由於行動裝置普及,人人有鏡頭而流行自拍,但你聽過動物的自拍呢?日前美國維基媒體基金會發佈透明化報告書,報告書揭露獮猴子自拍照的著作權爭議,攝影師向基金會提出刪除申請遭拒,預料攝影師將會對維基媒體基金會興訟討回公道。
2011 年自然生態攝影師 David Slater 來到印尼北蘇拉維西的國家公園,在那邊遇到研究黑冠獮猴的科學團隊,興起拍攝獮猴的興致。他把照相機放在一邊,引來一隻雌黑冠獮猴的注意,拍了不少張照片,包括自拍照。之後他靠這些照片聲名大噪。
維基社群發現這些獮猴的自拍照而上傳到維基百科上,期間有其他維基人覺得著作權該歸攝影師所有,提出刪除討論,但由於實際按快門的是獮猴,最後討論保留,之後攝影師向維基媒體基金會提出刪除申請,基金會法務部門以自拍照為動物拍攝,但動物並無法擁有著作權,這些照片屬於公有領域,決議駁回刪除申請。
David 認為他該趟旅程花費甚多,而且他是純靠攝影維生。雖然因為這張獮猴自拍有些名聲,但收入遠不及他的付出,只能剛好打平他的旅費支出。如果維基百科這張照片不能刪除,他就不能繼續靠這張照片獲得合理的收益。
「如果是猴子拍的,那牠們擁有著作權,不是我,這是他們的論點。但這得跟法官說才行。」David 氣憤地繼續說:「儘管我跟維基編輯說這些照片並不屬於公有領堿,有些編輯認為照片得放回去,他們並沒有權利認定這些照片屬於公有領堿。猴子按下快門,但是我在背後搞定一切。」
維基媒體基金會發言人 Katherine Maher 在對媒體的說明函中表示:「在美國的法律下,著作權聲明不能擴及到非人身上(也就是說不是人不能有著作權)。在這個例子當中很顯然猴子是攝影者,要聲稱著作權,攝影師要對最後照片成品做顯著的變動。但在這樣情形下也不過是對修改的成品有著作權,並不包含原作。」
在不少相關新聞討論中,網友提到的例子:我把相機借朋友,我不能主張朋友拍的照片我有著作權,朋友拍的就是他擁有著作權。但換成一般法律不及的動物身上,攝影師「設計」猴子讓他拍照,攝影師花費心力是否該給合理的報酬,值得深思。
去年 2013 年時維基社群就有討論要刪除這張圖照片,現在新聞出來又有社群成員提出刪除討論了,最後的結果如何還要等討論結束才知道。不過如無意外,應該會維持保留的決定,不理會新的新聞風波引起的波折。
▲ 中文維基百科上的自拍條目,也用到這張黑冠獮猴的自拍照
位在美國舊金山的維基媒體基金會並不涉入編輯社群的編輯內容,而僅負責硬體開發,推廣活動。各地方活躍社群會自己撰寫自己熟悉語言的維基百科。基金會與社群不同調也很常見,目前是 beta 版的所見即所得編輯器,就被社群批評功能不齊全,有許多重要編輯語法像是插入參考註釋仍未支援或是操作過程繁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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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nkey’s selfie at center of copyright brouhaha
- Wikipedia Is In A Pretty Weird Battle Over A Monkey Self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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