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15日)公布最新藥品回收訊息,衛生單位接獲民眾檢舉,位在屏東縣潮州鎮的「勤發特殊氣體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勤發醫用液態氧氣」,在未經檢驗的情況下就出貨給醫療院所,已經出貨60瓶,必須在11月3日前全數回收。(戎華儀報導)
食品藥物管理署品質監督管理組科長傅淑卿表示,醫用的液態氧氣,大多由醫療院所用在低血氧患者身上,業者生產後、出貨前應該先自行檢驗氧氣純度是否充足、有沒有充錯氣體,做好品質把關,這次接到民眾檢舉業者沒有檢驗就出貨,主管單位前往調查時業者拿不出產品檢驗紀錄。
傅淑卿:「我們目前是第一次發現,我們規劃要把它這個產品讓它停止生產,停到它的改善計畫、改善的報告我們覺得可以了,我們也派人再去檢查過,OK以後才會讓他恢復生產。」
傅淑卿表示,勤發特殊氣體公司主要供貨給南部地區的醫療院所,並不算大型供應商,沒有檢驗就出貨違反藥事法,可罰3萬到200萬元罰鍰,相關違法情節將由地方衛生局調查釐清。(圖:截自GoogleMap街景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