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四個月又十八天
◎沈政男
「2年又4個月18天,我很幸福也已經足夠了,未來在你身旁陪著你的她不再是我,我只能在夢裡回憶,想著那些約定,將有好長好長的夢讓我一直沉睡著,一切都結束了。」她在臉書這樣寫著。
從這段文字可以看出,明顯這人有了情傷,心情很不好,但要說兩分鐘後她會馬上跳樓殉情,恐怕大多數人都看不出來,這是為情自殺難以防範的原因。
情傷以後,日子變成黑白,難免表露陰鬱心境,尤其女孩子,失戀以後寫些愁雲慘霧的文字是常有的事。關雲娣兩年多前為情跳樓自殺,死前也曾在部落格這麼寫:「剛才一口酒經腸,發現原來除了被燒過的地方,其它都是冷的;不過幾十年,玩幾個遊戲」,但沒人想得到,這麼柔弱溫和的她,沒多久就採取最激烈的自殺手段,宣洩那無法宣洩的哀傷與憤怒。
是憤怒沒錯。為情自殺,表面上傷害自己,骨子裡是因為刀劍一般銳利的恨意,沒辦法刺向對方,又無從消解,最後只好指向自己,因為心如刀割的感覺,比血肉之軀撞擊地面,更加痛苦。
一年多前,陳俊生的女友,因為他疑似劈腿,也是跳樓自殺,生前留下的遺言是:「要讓你知道我有多痛!」
當然,對方是不會知道的。愛情迷人,卻也因而處處佈滿危險;戀愛若是兩顆心水乳交融,分手就是開腦手術,把腳從對方腦中抽離,能不痛乎?
情傷來襲,有時像黑夜降臨,有時像大霧籠罩,也可能像海嘯鋪天蓋地而來,先是難以置信,既而憤怒、討價還價,最後落淚承受,然後走出谷底,這是愛的代價、戀的苦果。幾個禮拜到幾個月過去,絕大多數人都可走出風暴,重獲平靜,但就是有人在最痛苦的時刻,度不過去,被情傷滅頂。
不要小看情傷,當事人跟周遭的人都要謹慎。如果情傷大過你的負荷,在你快要被負面情緒淹沒之前,要找人求助;如果周遭有人因為情傷發出厭世訊息,絕對不要當成強說愁的文字,特別是如果原來她不是那樣的人。
兩年四個月又十八天。記得這麼清楚,可見多麼刻骨銘心。新聞中的女孩,年輕,漂亮,家境優渥,學業平順,照理說大好人生等待她去探索體驗,卻在情路之上栽了大跟斗,一跌不起。
不是每個人都適合談戀愛,偏偏戀愛的美妙滋味難以抵擋。戀愛是獻出一部分的自己,來與對方結合,而成熟的愛情,是既保有原來的我,又能一加一創生更高更大的我,讓自己更快樂更幸福。但就是有人一墜入情網,一頭栽進去,像被吸進黑洞一樣,無法自拔。
佔有慾太強的人不適合談戀愛,倚賴心太強的人也一樣,那樣緊緊的擁抱,二十四小時不能放手,只會把對方勒到喘不過氣來。如果你是那樣的人,談戀愛的時候必須小心,因為情傷的痛苦,往往超出你的想像。
情傷訴諸暴力,跟情傷後自殘,是一體兩面。分手後殺人,是恐怖情人;分手後自殺,當然也是。
情傷最痛是在戀情高點分手,以男生來說,通常是相戀三到六個月,若在這個時間點與男友分手,要注意對方分手的情緒反應。至於女生,較為細水長流,一年到兩年才會完全投入,這時分手,最難適應。
分手很痛,但若有第三者介入,那被比下去的感覺,往往擊傷自戀心,痛上加恨。劈腿的滋味或許很好,但要小心被劈腿者正狠狠注視著享受敗德歡快的你。
再大的情傷,幾個禮拜到幾個月就會過去,只要咬牙撐過,第二天醒來,窗外依舊有藍天,那椎心刺骨的傷痛,奇怪地,自然雲淡風輕了。這是心理學。
就怕撐不下去。如果是這樣,一定要求助,家人朋友都好,或者找心理專業人員幫忙。
情傷是一輩子的事,即使過了幾年甚至更久,夜深人靜、午夜夢迴的時候,想起往昔甜蜜時光,還是點滴在心頭。但就只是如此,他再高再帥再富再有才華,都是過往雲煙;他如今跟誰在一起過著怎樣的生活,已經不干我的事了。
沈政男:1968年生,台中市人。 台大醫學系畢業,老年精神科醫師。長期以通識自我教育,科學與人文兩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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