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搜查發現,前立委陳唐山、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等5人介入SOGO爭奪戰,更追出桃園市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捲入陽明山土地「案外案」;檢方複訊後,陳唐山2日以50萬元交保,另4名立委、1位黨主席及涉嫌唆使行賄的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全部聲押禁見。
羈押庭一路從2日進行到3日晚間。法官訊問完徐永明後休庭,隨後在3日上午9時繼續訊問,依序為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蘇震清、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及廖國棟。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裁定結果出爐,蘇震清與辦公室主任余學洋,以及廖國棟與辦公室主任丁復華等8人裁定羈押禁見,徐永明被裁定以80萬交保,禁止與證人有任何聯繫。
為何徐永明被裁定「交保」,黃珮禎指出,徐是否收受金錢並「不明確」,不法行為似與其他被告不同,「案發時間」距離現在非常接近;她表示,「查案方面沒有困難,毀案程度有比較低!」所以衡酌徐永明行為程度,法官認為交保80萬、沒有羈押必要,並禁止與證人互相聯繫、勾串。
媒體也追問「為何許永明沒有限制住居、出海?」黃珮禎解釋,庭長限制徐永明不能與證人聯繫、勾串,「會不會出國」這部份她並不清楚,法官也並無強制處分的諭知。
黃珮禎表示,其他被告均有被指涉收受金錢,法官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中,徐永明比較接近「期約」與對方約好交付,但還未到交錢程度,所以行為程度相對低。
「法官認為這樣的強度處分足夠了。」黃珮禎說,徐永明行為發生時間點比較靠近現在,而其他被告行為則是跨了很多年,所以涉案行為相較其他人低。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