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卅八歲彭姓男子,在超商外看到一名不認識的朱姓男子騎車經過,將對方攔下後,以水果刀架在對方脖子上,強搭便車要求到市區指定地點。
幸好朱姓男子趁彭姓男子疏忽之際,將水果刀奪下後報警。
強搭霸王車不成的彭姓男子,被法官依強制未遂罪名,判處三個月徒刑,如易科罰金是九萬元。
(彭清仁報導) 真的很誇張!新竹一名卅八歲的彭姓男子,今年六月在一家超商外,看見一名完全不認識的朱姓男子騎機車經過,竟衝上前攔車,持水果刀架在朱姓男子脖子上,強搭便車,而朱姓機車騎士顯然被突如其來的狀況嚇傻。
彭姓男子逼機車騎士將他載到市區指定地點,不過機警的朱姓機車騎士,趁著彭姓男子疏忽之際,將抵在脖子上的水果刀搶走,朱姓男子也向警方報案,並循線將彭姓男子逮捕送辦。
全案新竹地院審理時,彭姓男子向法官坦承犯行,但供稱只是單純要搭便車,絕無傷人的意圖。
法官考量被告彭姓男子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以及妨害自由時間長短與對朱姓機車騎士的危害程度,審酌後依強制未遂罪名,判處彭姓男子有期徒刑三個月,如易科罰金是九萬元。
警方判決後指出,彭姓男子要搭便車的距離,搭計程車也不必三百元,卻因一時衝動,要罰九萬元,至少可搭三百趟的計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