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經過服飾店門口,先看了看模特兒手上的衣服,接下來走到前面騎樓開傘,再走回來用傘當掩護,確定旁人視線不在她身上,取走衣服。大白天行竊後,過了幾天,又連續兩晚上門,手法一摸一樣,多了口罩遮掩似乎更大膽。兩次都是先來看衣服摸摸質地喜歡再繞回來,把旁人當空氣,大膽下手行竊。
服飾店店員說:「第一次還馬上偷然後馬上就跑走,可是她到第三次的時候,已經駕輕就熟她就直接就是,就是慢慢的有沒有,慢條斯理地把它放到包包裡,開十幾年了我們也是,第一次碰到這情形,基本上不會這麼高調這樣子,而且她在同一個位置這樣子,可能就是想說看看我們,會不會抓到她的感覺好像就是,有點這樣挑釁示威這樣子。」
婦人以為戴口罩遮掩就沒人認出,結果連三天都穿同樣的拖鞋,後面兩天連續行竊,身上的褲子也是同一件,而且三次都是挑尺寸寬鬆的款式,店員研判她是偷來自用,將近一千元損失,都得自行吸收,等於做一天白工。
店員表示:「第二次是在前天(8日),她昨天(9日)又來所以我就怕她說,她昨天又可能會來所以我想說,那我就這樣釘起來可能,如果她要這樣拿走,她也不是那麼容易,她還是直接直接這樣子拿,就是直接這樣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