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臨時會最後一天,確認會議紀錄時,針對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經議會3讀通過,市府105年1月26號公布施行,也函請環保署轉行政院備查在案,但政院卻在109年3月13號,函告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顯)有侵害地方自治權限,建請市府與議會共同研議釋憲對策,向司法院聲請。
藍綠對(顯)還是(疑)侵害地方自治權,引爆口角,議事一度中斷。
(寇世菁報導)針對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遭中央公告部份條文無效,市議會臨時會最後一天確認會議紀錄時,引爆藍綠口角衝突,民進黨何敏誠認為,行政院認為部份條文抵觸空汙法,和結論有所出入,建請市府就行政院認為無效,列入臨時會第3次辦理,議會應把會議記錄中的(顯)侵犯地方自治權的顯字拿掉,林德宇建議改為懷疑的疑,國民黨議員張靜分、李麗華則認為顯字,還不夠,應改為(已經)侵犯地方自治權,民進黨議員江肇國指出,顯或疑,多一字,意義不大,還指稱當初制定自治條例時,國民黨議員有不同看法,現在能改過自新很好,立即引起國民黨市議員李中、楊正中不滿,抨擊江肇國抹黑及斷章取意,議事藍綠大聲互槓,議長張清照隨即宣佈休息10分鐘。
江肇國解釋,他的用意是不要糾結會議記錄部份字眼,重點是解決問題,民進黨議員陳世凱指出,釋憲台中市議會權利,議會不會自宮,但在這議題打轉,對空污沒幫助,建議盧秀燕市長,不要拿林佳龍的劍處理空污,可以自己訂做一把劍。
國民黨議員李中楊正中強調,四年前不贊成的是片面不周延的自治條例,希望林佳龍市府將移動及逸散污染源納入管制,而非反對市府減煤。
對民進黨議員江肇國抹黑言論,表示嚴正抗議。
強調,林佳龍可以,盧秀燕就不可以,顯然是政治問題。
台中市有中火中龍,台中為何不能以自治權加嚴標準訂定生煤管制自治條例,林佳龍打四年假球,盧秀燕認真執行,中央卻說條例無效。
中央作法疑有侵害地方自治權限,議會不能自宮,必須釋憲,否則對不起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