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撞到別人車子的後照鏡,但阿姨說「這種事情很常發生,又沒怎樣」,雙方在大馬路上爭執不休。
駕駛停個紅燈突然被撞,已經夠衰,還遇到有理講不清的人,阿姨甚至情緒激動,把別人的手機撥到地上,原本小擦撞不想追究的駕駛,這下火大了,來到派出所提告傷害、毀損。
20歲的劉姓駕駛忍無可忍,原本一句道歉就能解決的事情,因為對方態度實在惡劣,決定上警局處理。
這輛價值75萬的新車買不到半年,後照鏡被凹到事小,但撞人的人聲音比被撞的還大聲,這讓劉姓駕駛不願姑息,請阿姨移駕法庭說個分明。
(民視新聞/王皓宇、黃柏榕 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