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一名退休員警賴姓男子號稱「除害獵師」,打著「替農民移除危害性山豬」為由,四處放置山豬吊,遭地主控訴私闖私人土地放置陷阱,造成附近不少生物受害,輕則截肢甚至喪命。本刊記者實際前往苗栗的筍園,發現該處山頭不少犬隻都只剩3條腿,有的甚至只剩2條腿,而賴男也被控私自宰殺山豬上網販售,相較於一般豬肉每斤70、80元的價格,野味山豬肉則被賴男開出每斤350元的高價。
據了解,賴姓男子退下警職後專職獵捕山豬,臉書上PO出自己高舉鐮刀的自拍,寫下「準備出草」,並以《野保法》21條「野生動物因危害農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得予以獵捕或宰殺」作為免死金牌,打著為農民除害的大旗,每年所獵捕之山豬更高達百隻。
賴男也被控訴,其將所獵捕到的山豬私自宰殺,開出每斤350元的的高價販售,卻因未有直接宰殺等影像,導致主管機關無法可罰,賴男還因此成立臉書社團,與不少「同好」交流,甚至PO出一群犬隻圍著山豬不斷撕咬的血腥畫面。而賴男所獵捕之山豬更不分大小,對比原住民獵人倫理中,只要看見山豬腳印旁有小山豬的痕跡,就不會放置陷阱的作法,顯得相當諷刺。
據悉,賴男除去獵捕山豬外,也在社團內販售自己將傳統山豬吊改良研發、殺傷力更強大的彈簧鞭,每組價格約900元,並號稱已申請專利,不過實際上網查詢卻無法看到相關專利字號。根據現有法規,除新北市政府《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中規定,全面禁止製造、販賣、陳列、出租、出借或使用獸鋏或金屬材質之套索(山豬吊)陷阱,得依規定開罰1.5萬元至7.5萬元之罰鍰外,並無任何中央法規可以規範,唯一僅有《動保法》14條之二規定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入獸鋏,所規範之項目中並無山豬吊,可說目前全國除新北市之外,對山豬吊完全無法可罰。
儘管賴男在山頭到處放置山豬吊,造成附近居民所養犬隻因中陷阱,幾乎只剩3條腿,但也有農民無奈表示,只要山豬一來確實會造成農作物損害,單單一隻山豬一天平均就可以吃掉100斤橘子,但自己家所飼養的狗狗卻又都曾受過山豬吊的苦,只希望賴男放置陷阱後能至少2天查看一次,避免其他小動物因此慘遭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