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陸客優質團在原住民委員會所推出的15個部落遊程,納入2個以上行程,並且符合相關規定,將不受每日名額限制。(雄獅旅遊提供)
旅@天下 | 蕭介雲
觀光局今(30)日公布陸客團原住民部落深度旅遊要點,自10/1起接受旅行社提出申請,凡陸客優質團,在原住民委員會所推出的15個部落遊程,納入2個以上行程,並且符合相關規定者,將不受每日名額限制。觀光局預估,團費約為優質團的3倍,可達每日180到200美元,是「優質團升級版」。
旅行業者對此持高度肯定立場,將有助朝高質化、高端團的方向發展,原民會在與部部長老溝通和徵詢同意後,初期先推出涵蓋北、中、南、花東的15條部落行程。
觀光局業務組長賴炳榮受訪時指出,旅行社自10/1即可提出申請,原民會和觀光局將知會旅行社,要尊重不同部落的文化和民族習性,並且做好旅客行前通知,以及導遊在行程中的提醒工作。
這項「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參加原住民族部落深度旅遊作業要點」,規範門檻相當高,除了要符合優質團的條件外,安排全程至少6天5夜,不得安排於周六、日及部落不開放受訪期間。
遊程必須包括部落體驗活動、部落風味餐,特別是全程要住宿4星級以上的旅館,只能在部落內安排自由購物活動,不得指定特定購物商店,不是部落旅遊的行程,則不得安排購物行程,同時每日至各部落深度旅遊人數,因應部落接待能量均有限制,不含導遊多為30人以下。
這項作業申請時間約為7天,旅行社應檢附申請函、行程表含日期、星期、交通方式、餐食及住宿,並應載明安排深度旅遊的部落名稱及期間、旅客含導遊、領隊名單及投保證明文件,向觀光局提出專案申請,轉送原民會同步審查,核准後再上傳移民署線上申請暨發證管理系統。
原住民部落的飲食、編織與雕刻等文化,本來就是台灣的觀光亮點,觀光局希望,能在尊重部落意願的前提下,帶進觀光資源與部落互動,初期先打響品牌,在觀光效益顯現後,就能帶動口碑和部落觀光「質」的提升與改變。